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下车拿箱包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下车拿箱包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包包落大巴上能找到吗?
能,包包落大巴上这个只能报警求助了,警察会找到这辆车,联系到车的单位,找到司机,坐大巴行李丢了,由大巴运营公司赔偿,如果公司有证据证明自己在客运过程中尽到了安全监管义务则可以依法减轻或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这个只能报警求助了,警察会找到这辆车,联系到车的单位,找到司机,看看这个包谁拿走了,如果是长途的客车,车上都有监控的,谁拿了包能看到的。
如果是短途的小客车,没有监控的,那就不好办了,可能就找不回来了。
有可能找到,也有可能根本找不到,看具体情况了。
如果所有乘客都没有拿你的包,司机交车的时候发现的且司乘有拾金不昧的情操,交给了公交公司,就能够找回来。
如果被乘客悄悄拿走了,要找到就很难了,因为车里的监控不见得能录下这个情况。
最好的方法:看好自己的东西,下车前仔细检查清楚。
这个可能性不大,因为大巴上的乘客人员复杂,互相不认识,如果包落下,被占小便宜的乘客悄悄拿走是很难查到,除非买票时用实名制用***买的,警察才有线索查询。所以先找到大巴车的公司先查询,无结果只能报警了。
大妈公交车上丢手机,挨个乘客搜身,不让搜不准下车,这种做法违法吗?
首先你完全可以拒绝!这是你的人身权利!
甩出法律证据给她:
宪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除了公安机关,还得有搜查令,逮捕令能搜身,其他的人没有任何权利搜别人的身。再怀疑,也不能随便搜身,这是侵***身权,如果还只是怀疑没有证据就强制搜身,还侵犯了名誉权。
谢邀!这种做法当然违法。这种行为不仅不能提倡,反而要禁止。最近有很多这种***,要严厉禁止!
是谁给了这位大妈搜身的权利?是法律?当然不是!法律对这种行为是禁止的。
首先,这位大妈把住车门不准乘客下车,我觉得是属于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一个普通的公民,有限制他***身自由的权利吗?这不应该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等相关机关的权力吗?不是应该由警察及检查员那具体实施吗?怎么就突然变成了这个东北大妈呢?他怎么突然就有了这种权利了呢?看来是老天爷给的。简直是荒唐可笑。
其次,大妈的这种行为妨碍了公交车的正常运行。公交车的运行是一种社会行为,是为全体人民服务的。并不是大妈家里的私车,说停就停。这属于妨害社会公共秩序。如果这种事情也可以允许的话,那么公交车也就不用正常运行了。谁还没有点儿事儿,有点儿事儿就限制别人下车,就妨碍公共秩序的运行,就限制人身自由。怎么会有这么任性的人,这么任性的事情,而且警察也没有加以阻止。
再次,大妈为了自己的利益损害了他人的利益。我们每个人为什么要坐公交车出行?当然是有事儿,没事谁喜欢坐着公交车,来来去去的。也就说大妈为了自己的事,耽误了别人的事儿。这个帐应该怎么算?一个手机也就是几千块钱,如果车上有工厂及公司的业务员之类的,人家可能涉及到百万千万的业务。耽误了谁负责?害人家丢了工作谁负责?这位大妈会负责吗?
最后,社会是有规矩的,在社会上生活就要守规矩。国家是有法律的,在中国生活就要遵守法律。专业的事情请交给专业的人干。大妈在公交车上丢了手机,这属于***。那么就应该报警交给警察处理。不要干一些越俎代庖且违法的事情。 不要时刻觉着自己是正义的化身,不要觉得自己有别人没有的权利。在中国,别人没有的权利你也没有。最为是不是良好的品质!
总之,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要遵循国家法律和社会规范行事。每个人在社会上都有自己的位置,干好自己的事情,就是对社会的最大贡献。***都谨守自己的岗位,干好自己本分的事情,我们的社会才能变成和谐社会。
我们每个人都要学习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请朋友们指正。
谢邀,首先如果这件事发生在我身上我是肯定不会让她搜身的,因为她没权力且违法,侵犯了别人的隐私权。大家的时间宝贵一个人浪费了大家这么多时间你觉得合适吗,如果因为耽搁了时间或重要的事情是否我也应该反过来告你。鉴于有些大妈的难缠和无理的要求我们就不应该纵容,因为这种事情实在太多,中国的某些大妈实在是无敌,前几天的地铁***还记忆犹新,我想这也是社会一个普遍的素质问题值得深思。
感谢邀请!
大妈这么做肯定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为了执行公务才有搜查人身的权利,而且也不是说搜就能搜的,搜身前必须要事先出示搜查证才可以。如果公务人员拿不出搜查证来,公民可以断然拒绝搜身的要求。
大妈的个人搜身行为是非法的,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人身权”包括人格权、身体权或身份权,轻者应承担侵权责任,重者应当受到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公民的人身权、人格权受宪法及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我认为这个大妈的做法应该承担侵权责任是肯定的。
劝大爷大妈们要多多学习些法律知识,作知法 、懂法、守法的好公民。不要作个法盲,害了别人,又害了自己!
手机丢了不让乘客下车,报警,这个做法没问题。
对每个乘客搜身,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具描述是警察在场的时候,当着警察对乘客进行搜身,我就搞不懂了,这种行为警察应该不允许的呀!
反正不论什么原因,私自对公民进行搜身都是违法行为。
回答完毕。
谢邀请!
路上遇到抢女孩子包包的歹徒,你会出手帮忙吗?
我年轻的时候是女汉子,如果碰到歹徒抢包包肯定会直接出手。曾经在公交车上目不转睛的瞪着个偷别人东西的小偷,直到小偷罢手无奈下了车。你也注意到了,我没喊抓小偷,不是我怂瓜,而是因为他手还没***别人口袋,就被我灼热的眼光给刺回来了,作案属于未遂,证据不足不能瞎比比。
现在有家有口也正确的定位我自己了 - 既不是盖世英雄也没有一身功夫,我人就怂了,赤手空拳上去跟歹徒搏斗是不可能了,成功的可能性基本可以忽略不计啊。但是我肯定会要曲线救国,比如跑到旁边找人帮忙,或者边跑边大喊,我长跑还可以,嗓门也大,如果能成功把歹徒吓跑或者引开不也是帮了忙么。
说到底,即使是歹徒抢我自己的包,我也不会搏斗的,谁知道狗急了会跳什么强,损失一个包而已,比受伤比性命重要么?想通了就好!
我会帮助,但是在能保证自己安全的情况下提供帮助,我不会用自己的生命去保护她,因为我并不认识她,我也没有那么伟大。我会尽力给她提供帮助,不然自己也会良心不安。
如果歹徒有刀的话,我是不敢走近的,只能呼救,打报警电话。我觉得如果歹徒有刀子,女生也不要把钱财看得太重了,生命比钱更重要。你可以把包包扔远一点,歹徒去捡包包就伤害不了你了,记下歹徒的特征,赶紧跑。
如果歹徒没有刀子,我会找一些棍子,砖头什么的投向他,打晕他,救出女孩。
如果有路人的话,我会向路人求助,让有能力的男士来帮助女孩。
我只能对女孩尽一点棉薄之力了。我不可能为了女孩牺牲自己,我也不提倡这种牺牲,我们有家人,不能太冲动,但也不能对暴行无动于衷,不然社会就乱了。女孩也不要自己一个人走夜路,出去尽量不要拿包包,手机什么的放口袋里就可以了,就算拿包,包里别放值钱的东西,这样你遇到歹徒的时候,就把包扔掉就可以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下车拿箱包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下车拿箱包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